关于某用户违反SQDL设备操作规则的处罚决定
经查,2021年8月23日下午16时20分左右,某用户在未获得湿法腐蚀台通风橱2(HF及BOE专用通风橱)权限的前提下,使用该通风橱,且未刷卡登记。由于本次违规是该用户在短时间内的第三次违规(第一次是2021年7月19日,第二次是2021年8月20日),因此针对该用户的违规行为及违规次数,原则上本次应给予以下处罚:
1) 书面警告;
2) 取消设备使用权限8周,重新参加设备操作培训;
3) 取消门禁24周,重新参加安全培训和设备操作培训
4) 该用户所在课题组需进行不少于2个月的整顿,整顿期间,课题组所有用户都将被禁入中心的实验室。
但考虑到中心为该用户发出第二张罚单的具体时间是2021年8月23日14:00,此时该用户正在实验室进行实验,因此该用户对应的课题组组长还未来得及对该用户进行实验室批评教育;同时,第三次违规发生后,该用户对应的课题组组长于当晚对课题组全体用户进行了批评教育,该用户也进行了反思。基于以上情况,中心决定维持对该用户的处罚,但降低对该课题组的处罚力度,具体处罚如下:
1) 书面警告;
2) 取消设备使用权限8周,重新参加设备操作培训(2021.8.24-2021.10.24);
3) 取消门禁24周,重新参加安全培训和设备操作培训(2021.8.24-2022.2.24);
4) 该用户对应的整个课题组进行2周的整顿,整顿期间,课题组所有用户都将被禁入中心的实验室;如若后续发现该课题组任何用户发生任何违规,除相应用户需接受中心的违规处罚外,整个课题组需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整顿,整顿期间,课题组所有用户都将被禁入中心的实验室。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3日内,可向SQDL书面申辩。以上处罚即日起执行。
量子器件中心 2021年8月24日